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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燃点、自燃点的区分发表时间:2023-02-17 11:15 一)闪点:指在规定的加热条件下,并按一定的间隔用火焰在加热油品所逸出的蒸气和空气混合物上划过,能使油面发生闪火现象的最低温度,以℃表示。油品闪点的高低表明油品的易燃程度;易挥发性化贪物的含曩,气化程度以及它的安全性油员的危险等级也是根据闪.点来划分的。闪点在28℃以下的油最为甲类品,闪点在60℃以上的迪品为丙类品。在运输和使用中禁止将油品加热到它的闪点,加热的最高温度一般应低于闪点20-30℃。测定油品闪点的方法有两种:闭口杯法和开口杯法。两者主要的区别是闭口闪点仪是在密闭容器中加热油气,而开口闪点仪中的油品蒸气可以自由扩散到周围空气中,因而同一油品用两种仪器测得的闪点值不同,油品的闪点越高,两者的差别越大。主要决定于石油产品的性质和使用条件。通常闭口杯法多用于蒸发性较大的轻质石油产品,如溶剂油、煤油等,由于测定条件与轻质油品的实际储存和使用相似,可以作为防火安全指标的依据。开口杯法多用于润滑油及重质石油产品。因为开口杯法测定时,石油产品受热后所形成的蒸汽不断向周围空气扩散,使测得闪点偏高。对于多数润滑油及重质油,尤其在非密闭的机件或温度不高的条件下使用,就算有少量的轻质掺合物,也将在使用过程中蒸发掉,不至于构成着火或爆炸的危险,所以这类产品都采取开口杯法测定。 (二)燃点:燃点又称发火点,是指油品在规定的加热条件下,接近火焰后不但有闪火现象,而且还能继续燃烧5秒以上时的最低温度。燃点比闪点一般要高0-20℃。 (三)自燃点:把油品加热到很高的温度后,使其与空气接触,在不同引火的条件下,油品因剧烈的氧化而产生火焰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自燃点与闪点及燃点的不同之处,主要是不需引火,而后者则需要外部火源引燃。所有石油产品的自燃点均较常温要高很多,但处于高温状态的油品一旦从管线的接头、法兰等处漏出热油,并与空气相遇往往也会自燃引起火灾。在各类油品中,油品愈轻,其闪点与燃点愈低,而自燃点却愈高。 上一篇便携式露点仪怎样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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